合作案例 绿色建筑 [二星级]长三角创新中心综合体一期(房地产开发项目)(不含配套用房)
[二星级]长三角创新中心综合体一期(房地产开发项目)(不含配套用房)
联泰科技 2023-10-13

  图1 长三角创新中心综合体一期(房地产开发项目)项目效果图

  建筑类型:居住建筑

  绿色建筑星级:二星级

  标识类型:预评价标识

  建设单位:湖州励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

  设计单位:湖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

  咨询单位:浙江联泰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

  工程概况:

  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天子湖镇高禹村,南临建设路,东临和平路,西面为高铁大道,北面为规划厂房。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。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1986.89㎡,总建筑面积为129860.26㎡,其中:地上总建筑面积为84286.01㎡,住宅建筑面积65503.8㎡,公寓建筑面

  积15079.68㎡,地下建筑面积为45574.25㎡。项目容积率为2.01,绿地率为34.2%,建筑密度为26.5%。机动车停车数量为931辆,地面停车位88辆,地下停车位843辆,其中电动车位140辆,无障碍车位18辆;非机动车停车均位于地下。

  绿色节能技术措施:

  1.可再生能源利用

  本工程住宅每户设备平台内均设置一组空气源热泵系统,配置150L储水箱为用户制备热水,系统全天24小时供应热水。空气源热水机组要求同步设计、施工及验收。可再生能源利用(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)设施应与主体建筑一体化设计,同步施工验收。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生活用热水户数比例为100%。

  在1#公寓屋顶设置五组空气源热泵系统,配置25000L储水箱为用户制备热水,系统全天24小时供应热水;电作为辅助能源。

  本项目在高层13#、14#、15#、16#楼屋顶各布置227.7平方米光伏板,1#公寓屋面布置220平方米光伏板,共1130.8平方米光伏板,装机功率280W,总装机功率154560W。本项目全年电能设计总耗电量为4880757.58kWh,光伏发电占全年总用电的比例为3.48%。

  2、高效智能照明系统

  本项目的灯具安装、光源选择等满足照明设计规范规定的照度及功率密度要求。灯具效率值在满足眩光限制和配光要求的条件下,选用效率高的灯具,并二次装修照明灯具的效率不低于《电气照明设计标准》GB50034-2013第3.3条要求。本工程所采用的灯具功率因数均要求大于0.9,镇流器符合国家能效标准。

  照明控制:本项目设计的照明采用分组控制方式,可以手动就地控制灯具,以达到节能的目的。照明系统采取节能延时开关控制、定时控制、照度调节等节能控制措施。应急照明在应急时要求强制点亮。

  3.雨水回用系统

  本项目将屋面雨水通过屋面雨水收集系统进行收集,再经过初期弃流后进入蓄水池进行储存,经雨水处理一体机处理后即可回用。回收的雨水主要用于绿化浇灌、道路浇洒。项目年绿化浇灌和道路浇洒总用水量为4713.5m³,雨水收集利用系统雨水可收集量为2248.9m3/a,其中非传统水源利用量为1011.65m³,因此绿化浇灌和道路浇洒21.46%的用水量采用非传统水源。

  4. CO浓度监测系统

  本项目地下车库设置CO监控系统:系统包括车库一氧化碳探测器、报警控制器及通讯系统。当车库中的一氧化碳浓度超过预定报警值(25PPM),报警控制器将开关量信号通过通讯系统传输至风机控制器,启动风机运行排风,降低车库中的一氧化碳浓度。车库设置机械通风系统,排风量按6次/时换气次数计算。

  5.提高与创新

  本项目根据《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》GB/T 51366-2019采用全生命周期方法(LCA)计算全生命周期的建筑碳排放,通过减少材料的运输距离,提高围护结构的节能效果,使用空气源热泵和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措施,采用高效电梯和设备,减少建筑的碳排放,达到了节能年减排和绿色环保的目的。单位面积碳排放量43.21kgCO2/m2·a。项目降低碳排放的措施包括:(1)提升建筑围护结构的性能指标;(2)采用可再生能源:光伏发电、空气源热泵热水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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